如果你是82年次(含)以前出生的役男,自107年起停止服常備役,改服替代役,為期1年(警察役、消防役、社會役及其他施政重點之役別)或可申請服役期3年之研發替代役(碩士以上學位役男)。
如果你是83年次(含)以後出生的役男,如為常備役體位,自107年起回歸接受4個月的軍事訓練(分為陸軍、海軍艦艇兵、海軍陸戰隊與空軍四個軍種,抽籤決定);如為替代役體位,則服12天之補充兵役。另外,役男仍得申請服家庭或宗教因素替代役(主要分發為警察役或消防役),家庭因素替代役役期為4個月,常備役體位役男服宗教替代役役期為6個月、替代役體位役男服宗教替代役役期為4個月。另外目前開放83年次以後役男申請服一般或專長資格替代役,役期為國內服勤6個月、國外服勤10個月。83年次以後役男亦可申請服研發替代役,役期為一年6個月。
如果你是94年次(含)以後出生之役男,如為常備役體位,自113年起回復一年常備兵現役徵集,替代役體位者,服一年替代役。若申請服替代役,須符合家庭因素及宗教因素2類。家庭因素役期回復為1年,宗教因素役期1年2個月。